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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發展的最終目的是要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增進人民福祉。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創造性提出“把‘投資于物’同‘投資于人’緊密結合起來”,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對堅持“投資于物和投資于人緊密結合”作出重要部署。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進一步把“必須堅持投資于物和投資于人緊密結合”列為做好新形勢下經濟工作新的認識和體會之一。這一重要經驗總結蘊含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的內在關聯,是新形勢下做好經濟工作的重要遵循。
投資于物和投資于人是推動經濟發展的兩大引擎,兩者在目標、邏輯和效應上既有本質區別,又存在深刻的協同關系,共同構成經濟社會發展的“雙輪驅動”。“投資于物”側重于物質資本的積累,通過基礎設施、先進設備等投入改善生產方式,提高產出效率。“投資于人”則是以人為核心的戰略選擇,通過教育、就業、社保等舉措提升勞動者素質,強調對人的內在潛能開發,最終實現社會整體生產率的提升。實踐證明,投資于物切實增強國家財力,物質資本為人力資本的價值實現提供平臺和應用場景,為投資于人創造條件;投資于人為經濟增長輸送動能,人力資本則為物質資本的效能提升和技術迭代注入智力支持,讓投資于物更富效率。
投資于物和投資于人的結合方式,體現了經濟發展的驅動模式,通常隨著不同發展階段及需求變動而發展變化。從一般發展規律看,投資于物往往是一國在發展前期的重要著力點。在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推進階段,這種以“投資于物”為核心的增長模式,既符合當時的要素稟賦條件,也有效彌補了公共產品和基礎設施條件的不足,為經濟持續較快增長提供了堅實的支撐。但隨著發展階段的變化,同時在全球產業競爭從“資本密集”轉向“人才密集”的大趨勢下,我國經濟增長動能深刻轉換,單純聚焦于物的投資邊際效益在遞減,投資于物和投資于人相結合的乘數效應在遞增。推動投資于物和投資于人互促共進,發揮好投資擴內需、優供給、惠民生的關鍵作用,將更有利于孕育新技術、催生新業態、創造新供給、形成新需求,培育新的增長點和支撐點,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持續注入動力和活力。
當前,讓流向“物”的投資更好服務于人、提高投資效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逐漸成為共識。“投資于物”要充分立足于“人”的需求,將物質資本投資始終置于市場需求和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軌道。一方面,發揮創新的主導作用,進一步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短板環節補鏈、優勢環節強鏈,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的契機,以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為牽引,推動“物”的投入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集中,形成支撐創新發展的堅實基礎,為人的創新創造提供廣闊舞臺。
人是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也是實現最終需求的消費主體。“投資于人”是在宏觀經濟短期平衡和長期可持續增長之間,建立起良性互動和相互牽引,推動形成內需主導、內生增長的發展模式。一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消費和投資良性循環。健全各類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初次分配機制,促進多勞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創新者多得。二是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合理提高公共服務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完善基本公共服務范圍和內容,加快縮小區域間、城鄉間、群體間差距。三是提高民生領域政府投資比重,在滿足民生需求中拓展發展空間。加大對生育養育、教育醫療、職業培訓、普惠養老、文化體育等領域的公共投入。四是加強人力資源開發投資。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加大人才培養投入力度,一體推進教育科技人才發展。五是建立健全投資于人的長效機制。優化財政支出責任和財力配置,完善地方政府考核和激勵機制,建立健全相關統計制度,調動全社會投資于人的積極性。
邁向新征程,唯有在實踐中深化對“堅持投資于物和投資于人緊密結合”的規律性認識,推進物質資本積累與人力資本提升協同發力、雙向賦能,才能不斷夯實發展根基、釋放發展潛能。這既是扎實推進共同富裕、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持續推進物的豐盈和人的全面發展有機統一的根本路徑。
( 編輯:劉瓊 送簽:徐雅維 簽發:林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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