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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法度首在執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強化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的高度自覺,著力提高制度執行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在法規制度軌道上向縱深發展。”切實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是促進各項黨內法規制度落地生根、落地見效的必要舉措,是新時代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的重要保障。
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基礎扎實、立場明確
2021年7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莊嚴宣告,我們黨已經“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這在世界上獨一無二,體現了大黨的智慧、大黨的氣派。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為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奠定了基礎,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為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明確了立場。
制度基礎扎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把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堅持制度治黨、依規治黨,把依規治黨作為管黨治黨的基本方式。經過長期探索與實踐,我們黨已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覆蓋黨的組織、黨的領導、黨的自身建設和黨的監督保障等各個領域,全黨遵規守紀的意識明顯提升,為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完備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不僅從方方面面明確了黨員干部的行為邊界,也為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搭建了堅實的制度框架,讓執行有了清晰的依據和標準。

《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
實踐經驗豐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在制度建設方面取得重大進展,制度的執行力大大提高,于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治黨經驗。《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等文件相繼出臺,明確提出提高執行力的要求。《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的印發,標志制度執行力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全方位強化了黨內法規執行效能。加強思想教育、完善監督保障機制、促進領導干部帶頭示范等方面積累的寶貴經驗,為新時代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提供了科學指導。
人民立場明確。切實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始終心系群眾、情系百姓的人民立場在制度建設中的體現。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在實踐中狠抓制度執行,始終是為了讓人民滿意。制定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時,黨中央始終堅持心系群眾、情系百姓,聚焦改進工作作風、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強調“人民群眾反對什么、痛恨什么,我們就要堅決防范和糾正什么”。針對食品安全、生態環境保護等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制定出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規定(試行)》等黨內法規。抓好相關黨內法規的貫徹執行,讓黨內法規制度執行的力度轉化為解民憂、紓民困的實踐成效,確保解決問題的成果讓人民群眾看得見、摸得著,維護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明確的人民立場,厚植了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的基礎,是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獲得人民群眾衷心擁護的關鍵所在。

2024年11月21日,第七屆全國黨內法規研究機構建設東湖論壇暨“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學術研討會在武漢開幕。
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確保鐵規發力、禁令生威
“徒法不足以自行”。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是讓制度“長牙”“帶電”的重要途徑。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應當準確理解黨內法規的精神實質和規范要求,自覺學規遵規守規,嚴格按照黨內法規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開展工作,將黨內法規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支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制定和修訂了一百四十多部中央黨內法規,出臺了一批標志性、關鍵性、基礎性的法規制度,有規可依的問題基本得到解決,下一步的重點是執規必嚴,使黨內法規真正落地。”扎緊制度籠子,需要提高制度執行力,才能使《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內法規充分發揮規范、保障和引領作用,真正成為“鐵規”“禁令”。提高制度執行力有助于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融入黨的建設各方面,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長效機制,真正做到“打鐵必須自身硬”。
管住紀律看住權力的關鍵保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執行黨章和黨內法規制度是對黨員、干部的基本要求,領導干部要發揮‘關鍵少數’作用,帶頭按規矩辦事。”面對新時代新任務,堅持制度治黨、依規治黨,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針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領域,采取更嚴格的制度來約束、監督,增強制度執行力,加強對權力濫用的源頭治理、綜合治理,以制度鏟除腐敗問題產生的土壤和條件。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的提升,正是以制度之“規”破難題之“困”,以執行之“力”固執政之“基”,為推進黨的自我革命、永葆黨的生機活力提供堅實保障。
樹立制度剛性約束的有效舉措。提高制度執行力,彰顯制度剛性,使黨員干部從“不敢違”向“不能違”“不想違”轉變,形成尊崇制度、敬畏制度的良好氛圍。提高制度執行力,樹立制度權威,制度設計的科學性、系統性就能夠轉化為實際治理效果,保障黨和國家事業行穩致遠。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倒逼責任落實,加強黨內問責制度的權威性,努力解決實踐中部分黨組織、黨員干部“責任虛化”“擔當不足”等問題。在這個過程中,各級黨組織和黨員更加牢固樹立執規是本職、執規不力是失職的理念,黨內法規制度權威性得以進一步增強。
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需要綜合施策、久久為功
切實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必須以釘釘子精神抓執行、以刀刃向內的勇氣促落實,讓黨內法規真正成為管黨治黨的“戒尺”。新時代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應從黨員執規思想意識、制度可執行性、制度實施機制、黨員執規能力等方面綜合施策、久久為功,使黨內法規制度能真正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強化執規思想意識。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樹立并強化牢固的執規意識是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的前提。應通過領導干部帶頭學規、嚴格執規、主動護規,帶動全體黨員干部深化對黨內法規制度的思想認同,推動執規意識轉化為“有規必依、執規必嚴”的行動自覺,為全面提升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筑牢思想防線。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越是領導干部,越是主要領導干部,越要自覺增強法規制度意識,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在黨內法規執行中,必須牢牢抓住領導干部這一“關鍵少數”,以上率下,只有在全黨樹牢堅如磐石的執規意識,才能為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的提升注入強勁動力。
加強制度可執行性。從黨章作為根本大法,對黨的性質、宗旨、目標等作出根本性規定,到各項具體條例,針對不同工作領域制定明確規范,使得黨內各項工作都有章可循、有規可依。以此為基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可執行性是提高制度執行力的關鍵。因此,應推動黨員干部準確把握制度內涵,增強黨內法規的可操作性。一方面在制定黨內法規的環節,應當注意其中政策語言與法規規范語言的銜接,并加強對宣示性立規、職責性立規、執行性立規、責任制立規等不同類型法規的精準解讀與有效轉化,讓黨內法規在文本上“立得住”。一方面在黨內法規實施環節,應根據及時有效的反饋,對法規進行科學優化,讓黨內法規在實踐中“行得通”。只有讓黨內法規既“立得住”又“行得通”,才能真正釋放制度效能,為管黨治黨提供堅實保障。
健全執行監督機制。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內法規不少,主要問題在于執行不力,有的是缺乏執行能力,有的是缺乏執行底氣。要強化法規制度執行,不能打折扣。”因此,必須健全黨內法規制度執行監督機制,打通制度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要更加健全制度執行力評估監督機制,對黨內法規執行情況進行全方位、全過程、常態化監測,解決制度只停留在嘴上、紙上而沒人干、干不實的問題,抓緊抓實問題整改。要明確問責制度,突出問責“關鍵少數”,明確在黨內法規執行過程中哪些情形應當被問責、如何問責、問責后的結果等,讓監督問責有實打實的約束力。
錘煉制度執行能力。在宣傳教育層面,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在全黨開展法規制度宣傳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制度意識、紀律意識,懂法紀、明規矩,知敬畏、存戒懼,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衛制度的良好氛圍。”各級黨組織應緊抓宣傳工作,創新教育形式,利用專題培訓、案例剖析等方式,將制度執行深度融入日常工作與生活,提升執規人員的執行素養和執行能力。同時,應充分借鑒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的寶貴經驗,敢于精準用力、動真碰硬,于一次次執規實踐中錘煉全體黨員的制度執行能力。應堅持有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什么問題突出就重點整治什么問題,“致廣大而盡精微”,在一次次動真碰硬中提升執行能力,久久為功,讓人民群眾看到實實在在的成效和變化。
(來源:《旗幟》2025年第9期;執筆:祝捷、吳藝璇)
( 編輯:孫麗 送簽:鐘鳴 簽發:林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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